原告王某的父母于2015年离婚,离婚时双方约定婚生子归女方抚养,男方支付抚养费1000元每月。离婚以后男方与女方还一直在一起生活,2020年双方彻底分开生活,期间男方没有单独再给女...查看详情 >>
2020年12月11日,张某某到济南店数、店家公司进行考察,经过该公司员工劝说,加盟了该公司旗下”绿之源“项目并成为河南省安阳市单店合作。签订《城市运营商合同书》后,张某某交纳加盟...查看详情 >>
律师观点分析2018年10月8日,被告人于某通过正规招聘入职诺金公司从事电销业务,只是诺金公司的一个普通员工,开始被分配到董某组负责电销工作,2019年6月份至8月份被总经理黄某安...查看详情 >>
展某、孙某、赵某系朋友关系。2013年7月1号,三人通过商量合伙按股份投资方式经营“生态休闲园艺馆”作为一项共同事业进行发展,主营餐饮、休闲、娱乐为主。协议签订后,三方按照协议约定...查看详情 >>
2021年6月21日,王某某到齐达公司考察,经过该公司员工劝说,在员工诱导下加盟了该公司旗下”宫某柒“项目,在深圳市域,签订项目服务合同书,合同期限一年。王某某交纳区域加盟费三万余...查看详情 >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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